34岁的陈凯歌第一次坐豪车加长林肯,忍不住这里摸摸那里看看,感慨地对25岁的老婆洪荒说:

“二妞,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人上人了!”

谁知,不久后,洪晃就提出了离婚。

1961年,洪晃出生在北京,长在史家胡同51号院,那里可是个既富又贵的胡同,曾经住在这里的人,要么权倾朝野要么富可敌国。

洪晃能从这里走出来,说明她的家族,绝非一般的家境显赫。

洪晃的外祖父是著名文人章士钊,父亲洪君彦是北大教授,经济学者。母亲章含之是著名外交官,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名媛”。

她本人从小也是个学霸,12岁就成了中国派出的28个小留学生之一,后来又考入了七大知名女校之一的瓦瑟学院。

毕业后,她没有遵从母亲的期望做一个外交官,反而加入外贸公司,年薪7万美金。

在那里,洪晃曾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前夫是美国人,但在她拿到绿卡不久后,就选择了离婚。

一次回国时,洪晃看了陈凯歌导演的《黄土地》,觉得:“搞艺术的人,太时尚了、太厉害了,跟他一比,金钱是多么的肮脏啊!”

其实,跟洪晃在一起,陈凯歌实在算是高攀了,那时的陈凯歌月薪也只有2500块。

在1986年,比起周围的人,这个工资可以说非常高了,但跟洪晃一比,差的就不是一两了档次了。

不过洪晃不在乎,在洪晃眼里,陈凯歌是个迷人的前卫艺术家,一个灵魂被解放的人,洪晃还是拜到在他的才华之下。

不久后,两人在美国注册结婚。

婚后,两人各自忙碌,双方都个性太强,偶尔在一起,还会为谁给谁做一碗热汤面而争执不休。

1993年,陈凯歌因《霸王别姬》而一炮而红,成为最炙手可热的大导演。

有一个香港的颁奖礼,邀请陈凯歌和洪晃夫妇参加,为了表示重视,主办方特意租了一辆加长林肯来接他们过去。

陈凯歌刚红,之前也没有见过大的阵仗,看见这车的时候,竟然两眼放光。

上了车之后,陈凯歌这里摸摸,那里看看,一脸的激动,他拉着洪晃说:“二妞,从今天开始,我们就是人上人了!”

在后来的酒会上,陈凯歌拉着各界人士,推杯换盏,非常殷勤,一副蛰伏多年终于扬眉吐气的小人物做派。

其实,陈凯歌的这种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在洪晃看来,他这个脱俗的艺术家形象,彻底破灭了。

什么艺术家,不过也是个凡夫俗子罢了!

而且成了大导演后,洪晃突然间发现,怎么那么多女人喜欢他啊!她受不了自己为了吃醋的而变成泼妇的感觉。

她说:“嫁给了陈凯歌对我来说是个锻炼,他是个性格极强的男人,他锻炼我怎么保持我自己的性格。”

言外之意,你让我不开心了,那我只能离开了你。

她提出了离婚,周围朋友都劝他:“陈凯歌正大红大紫,这个时候跟他离婚,图什么啊?”

洪晃就是离了,不久后,陈凯歌新电影上映,又得奖了,她眼皮都不抬:“那恭喜他啊,都离婚了,关我什么事儿?”

后来,她遇到了生活条件很普通的杨小平,她却很高兴:“我跟他在一起就是很舒服,说别的没用,我们在一起就是好,连孩子也一起要了!”

而陈凯歌在和倪萍同居8年后,还是爱上了陈红,也许,洪晃压根就看错了陈凯歌,他就是个喜欢美女的普通男人而已。

哪里来的清高又脱俗的精神境界?

说到最后,婚姻里“合适”最重要。你认为有才华的才子,实则肤浅,而这种肤浅可能又偏偏得了其他某个人的喜欢。

在陈凯歌看来,遇见陈红的那一刻,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陈晃是八匹马都赶不上了。

才华和美貌,作为男人,你会选择哪一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