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佳音、袁泉、张艺兴、贾乃亮等人主演的电视剧《相逢时节》,堪称中国版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只不过《相逢时节》的故事架构比罗密欧与朱丽叶更加复杂,毕竟两位都二婚带孩了。

关于男女主角的爱情故事,暂时先不提,因为比爱情线更让我在意的是复仇线。

张艺兴饰演的男二号宁恕,是复仇计划的主要执行人。

但从第一集起,我就很困惑:宁恕有什么资格找简家复仇?

先来了解下大概的剧情:

农机厂工人崔浩,因为调岗的事情和厂长简志国起了冲突。

于是持刀将厂长刺伤,随后畏罪自杀,跳楼身亡。

简志国昏迷不醒,简志国的女儿简敏敏去崔家讨说法。

正好赶上崔浩妻子宁惠不在家,崔浩的一对儿女因为害怕躲在了床底下。

找不到人的简敏敏,愤怒之下砸了崔浩家的东西。

此时,宁惠正在医院太平间认领崔浩的尸体,哭着说了一句信息量很大的话。

她说:我不应该逼你。

事后,警方将这起案件定性为崔浩涉嫌故意杀人。

鉴于崔浩已经自杀身亡,对他的刑事责任可以免除,但是民事责任难逃。

也就是说,作为崔浩的家属,宁惠有义务向受害人简志国进行经济上的赔偿。

但宁惠既不给崔家道歉,也不支付医药费。

简志国经过抢救后,脱离了生命危险,但仍然昏迷不醒。

得知宁惠的态度后,简敏敏更加气愤。

她找到在医院担任配药员的宁惠,当众掌掴了她。

并对周围的围观群众称,宁惠是杀人犯的家属。

然而宁惠也毫不示弱,她怒怼简敏敏:你爸没死,是我丈夫死了!

宁惠认为简敏敏将自己称为杀人犯家属是在血口喷人,还谴责了简敏敏砸她家的恶行。

她警告简敏敏:我们家已经够惨的了,你不要没完没了!

这种态度自然让简敏敏更加生气,毕竟她爸爸才是受害者。

就因为崔浩的故意杀人行为,简志国昏迷不醒,简家的工厂也要完蛋了。

而宁惠不但不给医药费、不道歉,竟然还敢谴责她?

于是简敏敏更加愤怒,又要对宁惠动手。

就在众人拉架的时候,宁恕的儿子明明冲过来咬住了简敏敏的手腕。

简敏敏吃痛之下用力甩手,明明被甩开之后后脑勺碰到了医院大厅的柱子上。

事后,宁惠被医院调到乡镇医疗站。

在崔浩的墓前,宁惠告诉儿女,为了不被简家人找到,她让他们随她的姓。

从此崔浩的女儿改名为宁宥,儿子改名为宁恕。

宁恕在爸爸的墓前发誓,自己长大后一定要给爸爸妈妈报仇。

宁惠表示:他们不是简家人的对手,以后要远离简家人。

后来,简志国终于醒了过来,但已经无法再继续管理厂子。

为了挽救厂子,简志国逼着女儿简敏敏嫁给了徒弟张立新。

后来厂子经过十几年的变化,变成了立新集团,且因为经营不善面临资金链断裂。

长大后的宁恕,回到家乡对张立新和简家人实施复仇计划。

看完这个故事脉络,你觉得简家和崔家谁的责任更大?

崔浩因为曾经替工厂抢修弄坏了身体,原来厂子是国营的,厂里可以养着他。

但后来厂子实行改制,简志国承包了工厂,不可能养闲人。

所以简志国给崔浩调岗,工资也随之下降,于是两人产生矛盾。

崔浩因为不服从调岗被辞退,之后冲进简志国办公室,持刀捅伤了他。

随后,崔浩爬上楼顶,跳楼自杀。

根据时代背景,简志国承包工厂肯定也是要花钱的。

那么他必然不能像原先的国营厂那样免费养着崔浩,所以给崔浩调岗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当然了,根据后面简志国对女儿简敏敏的所作所为,他应该也不是个太仁慈的厂长。

崔浩觉得委屈,可以理解,但无论如何,他持刀杀人的行为都是不应该的。

最后警方给崔浩的定罪也是涉嫌故意杀人,说明这个行为已经被定性了。

那么,作为崔浩的家人,被称为杀人犯家属,有何不妥?

难道就因为被杀者没死,就可以改变崔浩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

宁惠说简敏敏血口喷人,难道不是强词夺理?

警方已经判定了崔浩的民事责任不可免除,那么宁惠作为犯人家属有什么理由既不道歉也不赔偿医药费?

宁恕又有什么资格说出,“要替爸爸妈妈报仇”的话?

他的爸爸是死了没错,但那是故意杀人后畏罪自杀,跟简家人有什么关系?

明明崔浩才是罪犯,怎么宁恕和宁惠还把自己当成了受害者?

如果说他们是觉得简敏敏闯进他们家砸东西,还打宁惠,所以他们有理由要报仇。

那么,崔浩闯进简志国办公室,拿刀子捅他,性质难道不比简敏敏更恶劣?

凭什么他们觉得崔浩刺杀简志国没错,简敏敏砸东西打人就该被复仇?

他们是觉得崔浩在厂子里受到了不公平对待,所以杀人无罪?

那简敏敏因为爸爸被人刺伤,伤人者家属还拒不赔偿和道歉,她去找人算账,又有什么问题?

还有宁恕受伤的事情,是简敏敏主动伤他的吗?

难道不是他自己先动嘴咬了简敏敏,被甩开后才受的伤?

为什么宁恕觉得自己咬人没错,简敏敏甩开他就有错?

难道简敏敏就应该被咬了也要忍着?

看清楚宁惠和宁恕的脑回路了吗?

在他们的脑回路里,他们受了委屈必须反抗,即使是杀人未遂这样的犯罪事实,反抗也没错。

但他们看不顺眼的人,只要反抗,就是罪大恶极,就是他们的仇人。

按照他们的逻辑,简志国这个厂长必须无条件养着崔浩,调岗辞退就是有罪。

简敏敏爸爸昏迷不醒,犯罪嫌疑人家属不道歉不赔偿,也不能发飙,否则就是有罪。

简敏敏被咬,必须让对方继续咬,否则就是有罪。

如果按照这个逻辑,那简敏敏岂不是更有资格报仇?

就因为崔浩刺伤了简志国,简敏敏就被迫葬送了自己的幸福。

她是不是更有理由去复仇?

简志国是不是也可以按照这个逻辑,去找崔浩的家人复仇?

毕竟如果没有崔浩,他不用把厂子交给张立新,也不会经历后面的那些糟心事。

然而大家也看到了,看剧的时候,简敏敏和简志国一直在弹幕里挨骂。

凭什么宁恕可以那么理直气壮地找简家人报仇?

就因为他是主角吗?

只要和主角作对,即使对方是受害者,也是有罪的?

即使主角理亏,也可以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地进行报复,还能赢得很多观众的支持?

还有,宁惠在崔浩的尸体面前可是说了她不该逼崔浩。

是不是说明,崔浩去刺杀简志国,有宁惠的原因?

不管她是因为简志国失业而埋怨、瞧不起他,还是她怂恿崔浩去找简志国算账,她都是有责任的吧?

凭什么她竟然能那么理直气壮地觉得自己没错?

崔浩如果不自杀,在简志国没死的情况下,顶多也就是坐牢。

为什么崔浩要选择自杀而不是自首?

会不会是因为宁惠的步步紧逼,才让他失去了活下去的动力?

宁恕要报仇,难道不是应该先找自己的父母报仇吗?

妈妈不体谅爸爸,才导致爸爸做出故意杀人的行为。

爸爸冲动杀人,还不敢承担责任,一死了之,留下一堆烂摊子让妻子儿女收拾。

害得宁宥和宁恕从小就受人白眼,这样的父母难道不是宁恕受难的罪魁祸首?

宁恕最大的仇人根本不是简家,而是他的父母!

——END——

作者:钱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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