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部催生《熔炉法》的韩国电影

2008年11月,孔枝泳的小说《熔炉》开始在韩国网站上连载,半年多时间里点击率超过1600万人次,“创下当时韩国网络文学连载点击纪录”。作品出版后前后加印100余次,累计销量突破200万册。

电影《熔炉》于2011年上映,顿时万人空巷,后斩获韩国国内多项大奖。电影也激起了社会对该案的再次高度关注。

上映第六天,迫于社会的强大压力,光州警方不得不重启该案的调查工作。上映第三十七天。韩国国会以207票通过,1票弃权通过压倒性通过“性侵害防止修正案”。该法被社会称为“熔炉法”。

该法不仅大大加重了“性侵女身障者、不满13岁幼童”的刑期,最重可处无期徒刑,同时还废除了追诉期。电影同时还催生了《社会福祉事业法》修正案,督促政府加大对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管。

电影上映次年,法院根据“熔炉法”,对大部分涉案人员判以8年以上重刑,而光州聋哑学校也于2012年被相关部门正式取缔。

125分钟,对于一部以庭审为主的电影略长。但伴随着舒缓得让人颇觉无奈的背景音乐,黑幕渐次揭开,又忽然觉得时间过得匆忙草率,以至正义还来不及伸张。

真相比电影还恐怖。电影并没有试图在艺术表现方法上玩弄那些花里胡哨的技巧:故事主线平铺直叙。镜头除了对细节的捕捉外,也显得极其平凡。整部电影光影基调灰暗,符合主题氛围渲染需要。然而,就是这样平淡平凡乃至平庸的呈现,观众特别是那些身为父母者的心里,像是被一次次划开一道道深深的伤口。

影片中的雾津带有强烈的寓意:雾里看花如水中望月,真假难辨。来自首尔的哑语美术老师姜仁浩(孔宥饰)如坠雾里。仁浩与人权组织成员友珍(郑有美饰)在获知慈爱聋哑人学校存在性侵聋哑儿童的黑幕后,便义无反顾地踏上了为聋哑儿童伸张正义之路。

媒体大肆曝光,社会高度关注。就在一般人都认为铁证如山,加害者必定会得到法律的严肃惩处时,慈爱聋哑人学校的三大“恶人”校长、主任和教导员只判了一年或以下刑期,缓期执行。参加旁听的聋哑人从法庭手语老师那里获知结果时,瞬间沸腾了,但无济于事。

走出法庭的校长、主任和教导员与辩护律师等人一起,在歌厅里肆无忌惮地摸着美女,品着美酒,大谈法律如何还他们以公义,这无疑是莫大的讽刺。影片最后,男主仁浩站在雾津那个城市名片广告栏前,似乎努力但又必定徒劳地从那些雾状中寻找到一种真相。

影片压抑透顶。学生不苟言笑,校职员的笑容里则充满毫无遮拦的阴险与奸诈。教学楼道里光线的黯淡让人汗毛倒立,与儿童原本天真的性格格格不入。直到第27分钟时,才看到受害聋哑儿童第一次露出微笑。

据媒体后来挖掘,《熔炉》所反映的事件,真相远比电影恐怖得多。电影中的雾津,实际是离韩国首都首尔不到四小时车程的光州。真实事件中,帮聋哑儿童踏上维权之路的是一位医生和一名律师。最先披露内幕消息的学校老师还有一些知情者相继遭到追杀。律师罹患癌症,但仍旧坚持和医生一起奔走。

如同影片故事一样,那位无法获得正义的男孩,最后拉着加害者卧轨自杀。万念俱灰的医生则选择以自杀方式试图唤醒社会良知。影片中,仁浩遭到高压水枪的射击,居然也取材于现实中律师的真实遭遇。据作家孔枝泳披露,自己亦“曾遭遇加害方的威胁”。

电影版的关键人物恰恰来自男主孔宥。孔宥服役期间恰逢孔枝泳的这部小说热卖。在读完这部小说后,孔宥便决定退役后将故事搬上银幕,自己亲任主角。

出于剧情集中的需要,电影只是聚焦了三位加害者和三位受害者,并称之所以这三位儿童沦为施暴的对象,是因为要么他们父母本身也是聋哑人,要么是孤儿无人关注。随着事件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媒体深挖后发现,加害者至少有包括校长在内十多人,而受害者更是多达十几人。

许多报道称光州仁和聋哑特殊教育学校虐待和性侵残障学生事件发生于2000年至2004年,但性侵黑幕到底起自何时,可能仍旧是个谜。有媒体调查发现,“一个18岁的女学生说,她从12岁开始就被性侵”。

加害者与受害者以庭外和解方式,逃脱法律惩罚并非艺术加工。电影中,校长等人逃过法律严惩的关键条件有两个,一是法律对儿童保护设置了一个关门年龄,即不满13岁。二是对于受害者年满13岁的性侵案件,双方可以通过庭外和解方式,从而获得法庭的轻判。

据南方周末报道,“2005年11月,在一审法庭上,只有四人受到司法审判,涉案校长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行政室长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两名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二审时,校长与行政室长以没有前科为由,与被害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被判缓刑获释,仍继续在学校担任职务”。

相较于拍摄手法的质朴,影片台词打造则显尽功力。除了法庭上控辩双方语言机锋四伏,片尾那句台词令人印象尤其深刻: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熔炉,不断的锤炼我们,把棱角分明的我们,在熔炉中捶打成和大多数人一样圆滑。我们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让世界改变我们

电影将法律摆上了人性的道德架。原本事实真相是非曲直一目了然,原本政府职能部门、警察、法官、律师等均有机会主持法律公正,但他们又出于官僚作风或者向利益妥协等原因,泯灭了个人的良知,让法律失语。

另一个值得关注并引人深思的现象是,影片乃至事件真相告诉我们,生活的无奈,可能是压倒弱者追求真相捍卫公正的最后一根稻草。电影中,当友珍试图在加害方前面,赶到受害者之一民秀的家,劝说其家人坚决捍卫民秀的权益时,加害方却先前一步,拿到了所谓的谅解协议,这也为加害者走出法庭大门创造了有利条件。

影片用两种视角呈现了一种现实:一个坐在残破庭院里的老人,面前摆着一个装满金钱的皮箱,侧面堂屋的地板上则躺着久病的儿子,而儿媳早已远遁他乡……老人微微低着头,既没有目送刚刚来签订协议的加害方,也没有去看人权组织成员友珍,她的痛苦全刻在那爬满皱纹的脸上。

对于生活在社会边缘地带的残障家庭,维权比普通人更是难上加难,更何况面对的是官僚与权力集团的沆瀣一气。一些家庭在久伸无望的情况下,无奈放弃诉讼。尽管有太多的不满,他们也只能接受这样的现实。如果不是孔泳枝的小说,不是电影版的《熔炉》,这起掩藏在社会角落的丑闻或许早就淡忘在人们的记忆深处。

如果没有外力的足够支持,弱者发声比想象中的困难要大得多,而强权力量的影响力则常常会超出人们的想象。当观众一次次为仁浩和友珍的义举暗暗鼓劲时,恰恰意味他们面临的困难超出了一般人的能力。

如何让弱者更加方便地发声?如何让人们更加方便地主持公义?如何让规则背叛者付出足以令其望而生畏的高昂成本……《熔炉》抛出的是一道道法律考题,同时也是对人性的沉重叩问:要想不被这个世界改变,除非人性深处始终守住良知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