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不红,还事多的到底是怎么样的体验。

是”恶意炒作“还是”蓄谋删帖诈骗“?

最近我们接到了一组这样的奇葩爆料。

一家公司莫名其妙的被某工作室的导演恶意造谣诋毁,有针对性地针对她们,实属苦恼。

到底是”有意蓄谋“,还是”删帖诈骗“,请跟小编来看看吧。

最近我们后台私信接到了这样的一组奇葩新闻,一家小经纪公司的负责人小余向我们透露,她公司最近被人莫名其妙的针对,网上出现了大量的不实消息。

导致了直接搜该公司的信息,会有不少某工作室导演所发布的不实负面消息。

小余表示,经纪公司的营销和公关还是蛮重要的,因为一个不认识的导演导致自己搜自家公司的时候出现了不实负面消息,对往后也会有点影响,实属很苦恼。

小余还向我们透露,不实消息出来前,她完全不认识该导演,在行业内也没有听说过,但该导演发布不实信息后,她才知道原来自己被恶意针对了。

是”有意蓄谋“,还是”删帖诈骗“,经纪公司负责人小余表示并不清楚,但之前她的公司并未与他人发生过任何矛盾。

但是不实消息一出来,小余就立马联系了某工作室导演,想要知道其中的缘由以及及时处理。但是该导演表示只是一场炒作而已。

该经纪公司提供的聊天记录截图 / 该导演表示只是一场炒作

小余表示,她第一时间联系该导演,得到的回复只是一场炒作,并未有相关的实际证据,该导演也提供不出来相关的证据,多次离不开只是一场炒作。

竟然互不相识的两家公司,却因为一场炒作关联,实属奇葩,但是否还有其它的意图。

截至我们的发稿时间,小余表示暂时并未收到”勒索删帖“的事情,也不清楚后续是否会有相关的事情,但目前还在和导演持续沟通中。

但她也表明,如果出现了相关勒索删帖事情,她会及时报警,不让已经消失很久的敲诈勒索手法再次浮现。还呼吁各大公司,如果出现相关恶意造谣,恶意被黑,不要害怕,不要着急损失钱财,请拿起法律手段保护自己,不要让这种有心之人走向违法犯罪道路。

为何无关交集的两个公司,却因为一场炒作而关联,小编实属好奇。

到底是一心炒作想靠另类爆火的导演还是只是诈骗的包装?

据我们了解,该恶意造谣的导演名为”李龙国强“,网络资料显示是一名”导演、演员、制片人“,还出过网络微电影和获得”陕西最佳导演奖“。

但据知情人士的爆料,该导演只是一名专业的爬虫,所从事的部分业务也并未有相关的资质。

爆料以及网络资料来看,该导演执导的一部微电影《小强奇葩记》上映在了各大平台,该电影导演还曾借助该电影获得”陕西最佳导演奖“。

但我们查证发现该电影并未获得《电影公映许可证》也并未进行备案。严格来说没有备案的电影是国家广电局不允许上映发布的。

在国家电影局官网,我们并未查询到《小强奇葩记》任何的备案信息

据国家广电总局、 国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广发﹙2012﹚53号)、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补充通知》(新广电发〔2014〕2号)等。

根据上述规定的内容,电影的公映必须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也不得在互联网上播出。(含微电影在内)

网络资料显示该微电影拍摄时间是2017年,而国家广电总局发布完善网络剧和微电影条例是在2014年,也就说明该电影并未任何的资质,是不允上映。

没有资质却可以获奖?到底是真是假?小编不得而知,时间久远,并未查询到”陕西最佳导演奖“的获奖信息,同时求证了陕西微电影举办方,对方表示时间久远,无法查证。

但搜罗了历年来陕西所举办的微电影大赛,并未有过李龙国强导演的任何信息。而且资料显示,《小强奇葩记》的创作内容来源于改写知名的大鹏导演所执导的《屌丝男士》。

我们第一时间求证了《屌丝男士》的剧方是否有关授权于改写,但并未有相关的回复,但据《屌丝男士》的剧粉表示,她们并不知情当年有过相关授权的事件。

还从相关资料来看,该电影已经上映并盈利,已经拥有了3万票房的成绩,但具体没有相关资质,出品公司也并未备案在内,还有版权的争议电影,是如何可以做到上映的,相关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给相关人士。

版权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给《屌丝男士》的剧方,也反馈给了国家电影局。

票房盈利3万人民币 但并未查询到该微电影有备案记录

但从整体的爆料与投稿来看,更多的知情人士都发表了看法,认为是一场另类的炒作。

这粗略的炒作手法并不知道导演是否已经实现了他想要的红,但看来有点像偷鸡不成蚀把米。反而炒作被网友们扒出来黑历史。

不过近年来的营销手段,黑红也是一种红,深受一些糊作非为的人喜欢,他们并不在意怎么样的红,能红就行。也成为了黑红很热门的现象。

但是小编想说的是,从艺先学德。不要为了个人利益而传播不雅的风气,作为一名导演,是深受大家关注的,尤其是越来越多年龄层次稍微小一点的青少年会关注到”微电影、电影“的行业去,而我们应该去传播有正能量的东西,而不是投机取巧,以不雅为主来获取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