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sir自称是《谭谈交通》的唯一原创作者,就等于拥有节目著作权吗?不一定!

某公司宣称拥有节目著作权起诉维权,就一定能胜诉吗?更不一定!

《谭谈交通》及二创作品面临全网下架的消息冲上热搜,本人更是回应了此事。他认为,自己是《谭谈交通》节目的唯一创作者,著作权应该在自己这里。事实上,法律规定可能跟谭sir想的不太一样。

公开资料显示,《谭谈交通》是成都市广播电视台都市生活频道《红绿灯》节目中的一个子栏目,2005年开播,2018年停播。该系列视频涉及到的单位和个人至少有三方,即作为主持人和原创作者的谭乔,协助拍摄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以及播出和制作方成都广播电视台。

谭sir当时作为公职人员,拍摄的节目应该属于职务作品,即便他是唯一的原创作者,即便他为了节目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这档节目也应该是成都广播电视台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制作的。所以,在没有另行约定的情况下,节目的著作权应当属于成都广播电视台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同享有。

那么问题来了,如今突然冒出的这个成都游术公司,是怎么拿到节目著作权的呢?有人分析,大概率是这家公司通过某些方法,从成都广播电视台获得的。如果该公司真是合法的著作权权利人,那么起诉维权完全没有问题。但是,《谭谈交通》这个案子里还有两个问题不得不问。

第一,游术公司获得该节目著作权的手段及方法是否合法?

网上查询的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注册资本仅50万,实缴资本0元,参保人数为0,这样一家小公司,是怎么从成都广播电视台拿到著作权的?

第二,《谭谈交通》的著作权是由成都广播电视台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共同享有,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不得对外转让。那么请问这家游术公司,你的转让协议有双方的盖章吗?

目前已经查到,游术公司近期有90多条立案信息,相信等到这些案件宣判,在公开判决书里就能看到相关问题的答案。当然,前提是这家公司不撤诉。在谭乔看来,这次的《谭谈交通》被全面下架事件,其实是出了一期“番外篇”,但普的不是交通法,而是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