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今年央视春晚的人,对于舞蹈诗剧《只此青绿》应该都不陌生。最近,这部舞剧因为被抄袭引起热议,对方不仅照搬《只此青绿》的服化道和动作元素,还打上“原创”二字。

周莉亚发声控诉作品被抄袭

5月22日,《只此青绿》总编导、中国东方歌舞团舞蹈编导周莉亚在微博发声称,当天下午,浙江的朋友给自己发来一则“原创舞蹈”《双香径》的视频,她对对方抄袭且标注“原创”的做法非常惊诧,于是留言提出质疑,“结果不到半小时留言删除,我被拉黑!”随后,《只此青绿》另一位导演韩真转发周莉亚微博,无奈称:“何必呢?”

《只此青绿》剧照

5月24日下午,被指控“抄袭”的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在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

声明中,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承认舞蹈《双香径》引发侵权争议,并向周莉亚、韩真以及《只此青绿》其他主创致歉,同时也表示该舞蹈节目是由频道委托杭州某公司策划、编排和演出,表示“未尽(到)相关审核义务”,并感谢广大观众和网友的监督与批评。

《只此青绿》剧照

古德TV

事件发酵后,有不少网友截取《双香径》片段与央视春晚《只此青绿》片段对比,发现《双香径》在服装、舞姿、音乐上都与《只此青绿》无限“趋同”。而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官方视频号中介绍《双香径》时,表示该舞蹈是为第二十一届中国茶圣节“原创”的舞蹈。

浙江电视台少儿频道视频号相关截图

其实不仅仅是网友对比,从专业舞者的角度看来,《双香径》的“抄袭”一目了然。

5月24日上午,接受极目新闻记者采访时,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舞蹈系系主任、著名编导兰天文提到,仅从《双香径》的相关截图就可以看出,这段舞蹈除了服饰、整体造型能让人迅速想起《只此青绿》外,从舞蹈的体态、节奏、发力方式的运用等细节,“也和《只此青绿》如出一辙”。

自媒体时代的来临和短视频的兴起,让兰天文直观感受到舞蹈段落上的侵权现象愈来愈多,“比如说《只此青绿》火了,抖音、快手上大家都在学都在传播,且不说这其中有很多质量还比较低。”他说自己有时也会疑惑,“你说要怎么去评判这些现象呢?那些短视频肯定没有得到原创者授权,甚至有的博主因为模仿获得了很多流量,但看起来这种模仿又在客观上帮助了原作传播,所以创作者也会处于尴尬的两难境地。”

文艺作品的侵权判断,是一个让法官都可能感觉头痛的问题。鉴于一般涉嫌抄袭的案件中,没有哪一个侵权方会是“百分百抄袭”。肯定会有相似之处,但又肯定会有不同,只要不是原封不动照搬,都涉及如何认定抄袭的问题。而这个“认定”过程本身就非常复杂。

此外,“不盈利”并不一定等同于“不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便针对一支原创舞蹈,学生进行了学习、用于考试测评或团体机构模仿后将之用于非营利演出,也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最新消息是,5月25日,《只此青绿》出品方之一的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发表声明称,已启动对《只此青绿》的全面维权行动。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微博发布维权声明

维权声明具体内容(声明第二页)

“对恶意申请、注册‘只此青绿’商标的行为,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提起维权行动;对《只此青绿》相关著作权进行登记;对其他严重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用司法途径寻求权利保障,追究侵权者法律责任。”

同时他们也提到,“未经中国东方演艺集团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演出、拍摄广告、制作宣传用品、制作产品包装等任何形式使用《只此青绿》相关舞蹈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和文字作品。不得在任何商品和服务上使用‘只此青绿’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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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极目新闻 生活报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