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颖方代理律师事务所公布案件一审判决结果


日前,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文称,2020年5月29日、5月30日,演员杨颖(Angelababy)两例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名誉权)案件一审相继胜诉,并公布了案件细节。


据悉,被告孙某某和被告李某某分别在其注册、运营的微博帐号(该微博帐号已于庭审前被依法注销)与微信公众号中发布针对杨颖的侮辱、诽谤内容,被判构成对杨颖名誉权的侵犯,被告孙某某须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被告李某某须连续七日在微信公众号上分别登载致歉声明向杨颖赔礼道歉并赔偿杨颖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相关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