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16时,央视新闻客户端发布消息,邓伦偷逃税被处罚并追缴1.06亿元。几分钟后,“邓伦偷逃税被追缴并罚款1.06亿元”的消息就登顶微博热搜。

邓伦出生于1992年,是石家庄人,人送外号“石家庄伴郎”。他出演了《香蜜沉沉烬如霜》《欢乐颂》《楚乔传》等多部影视作品,还参加了多档综艺节目,例如《密室大逃脱》《极限挑战第六季》《我是大侦探》。

央视新闻客户端的消息称,经查,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

很快,央视新闻客户端又发布一条消息,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有关负责人就邓伦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其中提到对邓伦进行检查是因为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邓伦很快在微博上发布了《致歉信》:在配合这次税务部门检查的过程中,我已深刻自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我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我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疫情当前占用公共资源深深地表达歉意。

偷税漏税的神操作(以郑爽为例)

第一,就是阴阳合同,伪造变造记账凭证。这个是构成偷税的一个重要要件,同时造成了国家税款的损失。

第二,郑爽把自己的报酬打入到了一个公司,而不是个人身上。为什么要打到公司?有人说了,她自己成立一个工作室不行吗?其实你工作室如果收入超过了500万,也需要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也是需要记账的。但是比打入到个人身上要承担40%的税负(明星片酬适用的边际税率),相对来说打到企业账上,只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而已。

第三,郑爽把阴合同做成一个企业对他妈妈所掌控的企业的增资行为。郑爽的全部收入被分成了片酬加增资。那么增资这一块儿呢,如果双方曾经签订“对赌协议”,这一块儿还得的不好认定。但是钱却实实在在地被郑爽的妈妈所控制了。

第四,股权洗澡,瞒天过海。钱以增资的方进入到另一个公司,会对郑爽家族有什么好处呢?大家知道增资扩股基本上不交税,同时拿钱的一方还可以以大量的钱,只占少数的股份来让渡这种利益关系,也就是说我占很少的股份,但是我已经投入了大量的钱。这样自然而然让郑爽妈妈的公司得到莫大的经济效益,就是白得了很多钱。如果郑爽妈妈的公司得到这些钱之后呢?投资于饭店或者买房的话,然后把这些钱造完了,再把股权转让的话,就交不了多少税了。这又是一招,我们在实际当中呢这个叫“股权洗澡”。

俗话说人算不如天算,结果郑爽的妈妈接受这笔投资之后呢,用股权代持人的名义把笔个钱又借走了,已经呢过去一年多了,根据咱们《财税2003年158号文》的规定了,股东借款超过一年又未用于生产经营,视同分配。交20%的个人所得税。你看对于金钱的贪婪,最后导致了他这个税收所谓的税收筹划方案并没有完全执行下去,如果笔个钱不拿出来,税务机关也真的不好认定这个事儿。

第五,关联关系非关联化。你看郑爽的妈妈的公司是由别人来带开的,这样就避免了这种关联关系被税务机关发现,我们业内称为关联关系非关联化。

通过以上这五种方法,而郑爽呢可以说是受到高人指点之后,有专门的团队来操作的这个避税的方案,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第这个个事儿曝光了。第二其中有一个涉税风险,就是股东把钱从公司拿出来了,这样涉及到到一个个税的缴纳。

但是不管怎么说呢,郑爽这个案件当中所制定的这个避税的方案,侦破起来还是很有一定的难度,我们也静观有关方面对此案件的侦查和认定。

那些曾经逃税漏税的明星:

电商主播薇娅

2021年12月20日,新华社发布消息,薇娅因逃税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

薇娅,1985年9月7日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她是电商主播,带货女王,曾获得“全球好物推荐官”“首席推荐官”称号,被授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

薇娅早年当过歌手,做电商主播大火之后,又参加了很多综艺节目,例如《欢乐喜剧人》《极限挑战第六季》《向往的生活第四季》,参演了电影《我和我的祖国》。

薇娅逃税被罚后,她发布致歉信,表示愿意为自己的错误承担一切后果。之后淘宝APP已经找不到薇娅直播间。2021年12月20日晚间,薇娅抖音、微博账号先后被封。12月23日,浙江省妇联发布消息,根据《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办法》,全国妇联决定撤销黄薇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并印发批复,收回其获奖证书和奖章。

在薇娅被罚的前一个月,电商主播的雪梨(朱宸慧)也因偷逃税被罚6555.31万元。

郑爽被罚2.99亿元

郑爽

与邓伦一样,同是“90后”明星的郑爽,2021年代孕事件被揭发,同年8月,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查明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郑爽,1991年8月22日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2009年主演《一起来看流星雨》为观众所熟知。之后出演过《古剑奇谭》《夏至未至》《悟空传》等影视剧。

范冰冰被罚8.84亿元

范冰冰

范冰冰,1981年9月16日出生于山东青岛,出演了《还珠格格》《河东狮吼》《小鱼儿与花无缺》《福星高照猪八戒》《我不是潘金莲》《武媚娘传奇》等影视剧。

范冰冰饰演了很多女强人的角色,她曾说了一句很经典的话:“我不需要嫁入豪门,我就是豪门。”当年很多粉丝称她为“范爷”。

2018年10月,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范冰冰因涉税问题,被处罚款8.84亿元,并刊登致歉信。

早些年,偷逃税被查的还有刘晓庆。刘晓庆和范冰冰都演过“武则天”,红极一时,都税上上栽了跟头。刘晓庆2002年因涉嫌偷税被刑拘,之后被正式逮捕,她一共被羁押了422天。

刘晓庆

偷税漏税1458.3万

作为娱乐圈里影响最大的一次偷税漏税事件,刘晓庆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在监狱待了一年。作为中国影坛金字塔式的女星,刘晓庆过去的成就有目共睹,欲戴王冠,必承其重,盛名之下受到的监督自然也多,因为偷税漏税达 1458.3万元,即使再有名气,刘晓庆依旧没能逃脱牢狱之灾。而刘晓庆的这段不堪回首的丑事还多次被载入中学的政治课本作为反面例子,警示着一代又一代的学生。

萧蔷漏

税被罚385万新台币

自从2009年萧蔷被台湾税务部门查出存在漏税嫌疑后,漏税的官司便一直持续进行,最终萧蔷以败诉的结局收场,被判补罚385万元新台币,其中包括补缴税款95万4454元新台币,漏税罚款289万元新台币。其间,萧蔷曾以向工作室借款的名义为自己辩护,但因无证据显示萧蔷有还款记录,也没有其他方式能证明双方是借贷关系,因此判决认定这些钱都是萧蔷从工作室领取的薪资。对于最终的败诉,萧蔷事后表示:“尊重税法,该付的就付,一切交给会计师和律师处理。”

林志玲

补税+罚款交了千万台币

作为宅男女神的志玲姐姐也曾经登上台湾艺人补税榜,补税额高达千万新台币。2008年,林志玲曾因漏税一事被众多媒体追问,但林志玲的妈妈坚称女儿不会漏税,就算有也是“不小心没有哪个个所得的证明”而已,而林志玲也一直不出面澄清事件。因涉嫌报税不实,林志玲遭国税局要求补税及罚款共近千万元台币。虽然法官没有传讯林志玲,但她后来亲自到台北法院出庭,引起了众多法官的围观。

大S、小S 被列为头号追税对象

在大s和小s的事业如日中天那几年,大S(徐熙媛)、小S(徐熙娣)被台湾税务部门列为头号追税对象。据悉,5年来两人少报收入近亿元新台币,按条文规定计算,两人须补缴税款高达3000万元新台币。

吴宗宪 三度抗税败诉

吴宗宪是台湾综艺界多年来的吸金王,同时也是逃漏税大王,2003年吴宗宪被曝漏缴1千多万税金,首次遭限制出境。2004年因漏缴百万税金再度被限制出境。2006年年底,吴宗宪旗下两家公司再度被曝漏税,吴宗宪经历三度抗税败诉,补交税金高达1080万元新台币。

毛阿敏 赚6万,漏税4万

1989年,年仅26岁的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元,却偷税漏税近4万元,经报道后,引起全国公愤,并被原单位关了3个月的“禁闭”。

实在是不敢相信,这几位明星居然偷税漏税!! !

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在西方人眼中,偷税漏税与杀人放火强奸等并没有本质的区别,是一种让人深恶痛绝的犯罪行为。明星在维护自己良好形象的同时,更要遵守法律规则,不要让自己游离于法律规范之外,钱没了可以再赚,偷税漏税一坐实,那真的是万金难买后悔晚啊!

从明星偷税漏税现象引发的税制思考

1 明星偷税漏税的危害

1.1 侵蚀国家税收

偷税漏税最显著、最直接的后果是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和应上缴国库金额的流失,这必然会导致国家的财政支出计划和民众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危害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国家征税的本意是调节经济、造福百姓,正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此任何偷税漏税行为不仅直接导致国家财政收入来源的减少,而且间接影响公民对科、教、文、卫等公共服务的福利享受。

相比于工薪阶层,影视明星歌星等属于高收入群体,高收入导致高税款,那些通过各种手段逃避公司或个人应交纳纳的所得税的行为直接侵蚀国家财政税收收入。

1.2 导致税收不公

明星作为高收入人群和公众人物,偷税漏税行为屡有发生,而中低收入的工薪阶层却遵纪守法按月纳税。网易研究局曾出具一份调查结果,结果显示自2005年以来,中国个人所得税的中坚力量是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的工薪族,他们是个税的主力军,贡献了中国大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此外,按照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特聘院长甘犁乐观估计,至多有1.53亿居民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换言之,中国仅有不到两成的人口才是实至名归的纳税人。更为严峻的是,由于税制缺陷,非工薪高收入群体很难被税务监控征税,因此可以大胆地偷税、漏税、逃税。辛勤劳动的工薪阶层老老实实缴税,而拿着天价报酬的明星却以各种途径渠道逃税,这显然导致极其严重的税负不公。然而上述种种问题对于素有“万税国”之称的美国而言,显然没有任何生存土壤。因为美国人对于税收的态度,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言,“在这个世上,没有什么是确定的,除了死亡和税收。”

个税的目的在于调节收入分配,意义在于高收入者多缴税、中低收入者缴税税甚至不交税。在普通人拿着五六千元工资仍然依法纳税的情况下,明星拿着天价片酬却偷税漏税,这不仅使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无法发挥,更是一种极端严重的税负不公平,特别是在我国实行累进制税率的情况下,更是严重影响到税收作为社会再次分配调节工具的实现。

1.3 破坏税收秩序

逃税必然造成政府收入的流失,为了弥补损失,确保财政收入的充裕性和完成既定的财政目标,政府会通过提高税率和开辟新税源,拓宽税基等方式出台新的征税措施。这必然会加重纳税人的纳税负担,逃税者偷税漏税金额越大诚实纳税者的纳税负担越重,恶性循环不断造成了税负不公,更加打击了靠勤劳致富的诚实纳税者的积极性。税收的职能之一是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偷税漏税行为破坏税收秩序,使税收职能无法正常发挥。

2 我国税制存在的问题

2.1 纳税意识薄弱

纳税意识是指公民在了解税收作用时产生的纳税意愿。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征以来,公民的纳税意识一直没有提高。我国个税目前纳税方式主要有两种:代扣代缴和主动申报。代扣代缴占多数,只有强制要求时才会向税务局主动申报,有些甚至想尽办法避税逃税。纳税意识低下往往会导致纳税人采取各种手段尽可的的逃避纳税义务。导致纳税意识薄弱主要原因有历史原因和权利义务不对等两个方面。在过去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封建统治者为了加强统治對對老百姓横征暴敛,百姓生活苦不堪言, “苛捐杂税猛于虎”这种传统文化滋生“税收是可恶的”错误观念。现如今,我国税收的性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需要知道他们缴缴的税用哪去了、花在什么地方,即老百姓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国家政府工作者能够及时公布税款的用途并接受群众监督,百姓就会更加深刻地理解税收用之于民的真正含义,才会积极主动纳税。相反,如果纳税人对自己所纳税款的用途和去向毫不知情,就会削弱其主动纳税的意愿,降低其积极性和主动性。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消极纳税,甚至逃税和抗税。

2.2 税收制度不健全

据了解,我国明星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四种渠道: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取得固定工资薪金收入或公司为了激励员工给予的股权激励、接拍杂志广告等取得劳务费、近几年热门的房地产投资等方式取得的投资理财收入、成立独立的工作室收入。虽然明星收入渠道多样,但并不影响其缴税,我国税收针对不同的收入类型都有不同的征收条款。在中国劳动者收入中,明星的收入一直遥遥领先,特别是当红歌星、影星。2019年《福布斯》全球明星收排排行榜中,成龙以近4亿元人民币的收入成为唯一上榜的中国明星。明星因为高收入在税收七级累进税率中适用用的是第七级,也是顶级。据业内人士介绍,明星为了逃避税收,会费尽心思想出各种方法,如成立独立的工作室,精选注册地等。

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星取得劳务报酬报以个个人身份缴纳的劳务报酬类别所得税额是最高的。如果明星成立独立工作室或公司等形式,缴税可以按照个体户或公司的个人所得税身份缴纳,取得的报酬与工资薪金合并征收,实行累进税率缴税,大大降低所缴税额,这种形式在近年来成为一种风潮。

除了税收法律制度不健全给纳税者提供了偷税漏税机会,税收征收手段落后、管理监督不到位、信息传递不及时、奖惩不合理,这些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偷税漏税行为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在存在合理避税的方式下,依然有很多明星选择偷税漏税了。

2.3 社会监督不足

税收监督稅稅务部门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进行监察察和督促。社会监督是指由国家机关以外的广大媒体、网络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主要有以媒体为导向的舆论监督、电台报纸等网络监督和个人自发的群众监督。这种监督的特点是非国家权力性和非法律强制性,国家的民主化水平和人员的法律意识、民主观念、道德水平以及社会舆论对监督作用能否很好发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目前社会监督意识尚未成熟,广大媒体、普通群众甚至趋向于盲目追星,没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税收犯罪的遏制作用。全民的协税意识薄弱,没有真正意识到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是维护税收公平的重要手段,也没有意识到偷税漏税是件非常不光彩的行为。

3 对策

3.1 提高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提高纳税意识不仅仅是针对公民,社会全体都应该提高纳税意识,形成自觉依法纳税良好的税收环境。国家要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加大宣传。首先,宣传要目标明确。税法宣传要从提高纳税意识为目的出发,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的不同心理,结合依法纳税光鲜的正面形象和违法逃税处以法律制裁实例例,进行宣传教育。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意,宣传自觉纳税最光荣、偷税漏税最可耻的社会荣辱观是使自觉依法纳税不仅仅是经济行为,而且上升成为文化、道德观念。税法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渠道,比如网络、电台等。其次,政府部门要做好奖惩分明,奖励模范纳税户、惩罚违法纳税人。最后,提高纳税意识要从小抓起,在学校开设纳税知识的宣传教育课程,从小形成“依法纳税人人有责、主动纳税最光荣”的纳税意识。

3.2 建立健全现代化税收征管制度、加强税监查查与处罚力度

完整的税收征管法制是保证税收征管有法可依的前提。因此,应把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作为治理偷税漏税的基础工作。税收征管的健全包括申报纳税、立案稽查、违规处理、保护纳税人权利等。税务部门的权威性是税收工作强制性的保障,税法执行的权威性是提高纳税人纳税意识的保证。税务部门要明确征税强制性原则,努力排除各种干扰执法的障碍和阻力,银行、海关、工商等部门有义务配合税收执法行为。对依法纳税人要维护其合法权益,对违法逃税者必须强制处理。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处以重罚,导致违法犯罪成本低,越来越多的逃税者报以侥幸心理钻法律漏洞,这是逃税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应该加大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罚力度,明确对纳税人偷税、漏税、逃税的处罚措施,严正执法,绝不心慈手软。加大偷税漏税的机会成本,从而减少偷漏税行为的发生。

3.3 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信用机制

仅仅依靠国家和政府依靠法律手段监督和治理偷税漏税行为是不够的,在当今信息化时代应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优势。由于我国有“明哲保身”的传统,“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理,会给偷税漏税者提供各种空挡。因此,当崔永爆出出逃税行为时,一度引发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一方面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打击了违法逃税行为;另一方面也为群众“如何做好监督者”提供了模实例例。建立举报奖惩机制,对举报有功者重奖,对偷漏逃税者重罚,让偷漏税漏税者无处可逃、无计可施。加强社会监督的同时建立纳税信用机制,与银行、支付宝等平台合作,加强银税互动。类似于银行贷款,把依法纳税与个人征信结合,将偷漏逃税行为写入个人征信违法记录,促使每个人都能依法纳税,杜绝偷税漏税行为,建立良好的信用机制,让偷逃税者处于“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境地。